實支實付停售原因水很深呀!要不是現在已經明訂實支實付只能買一家,畢竟在保險業「陳述事實 > 銷售 > 誇大事實」於消費者視角是同一件事。了解一下實支實付保險張數歷史,以禾馨詐保手法當討論案例,背景落在實支實付上限3張時期,到底它對在哪?錯在哪?買保險賺錢底線是否如此容易被誤踩?又或者人人都想踩一下原因?
實支實付上限3張算什麼?2019年11月前可以買5張
資訊落差巨大,當有人還在說保險都在騙人,已經有人領了個神清氣爽!從5張實支實付,到108.11的實支實付上限3張,甚至是此刻已規定實支實付只能買一家,大家都是合法購買保險,依規定領取醫療保險金,規定上沒有不行!並且健康型實支實付幾乎在契約中都明寫了「保證續保」字樣,所以時至今日保險公司依然不得拒絕續保。
多買幾家的原意是分散風險,畢竟當保險公司被清算又沒人承接時,醫療險視做保險公司資產被清算。二是讓各位用小金額疊加,除了一家買到15,也可以「3+3+3+3+3=15」,小事多領一點,大事扛得住!這時有人就想:「15+15+15+15+15=75」,每一家都買爆,小事多領一點,大事領到富甲一方,話說又不是買不起(推眼鏡
買保險賺錢錯了嗎?案例中真正被起訴原因詳解
希望各位程度已經被前一段文字拉高了!實支實付上限3張問題是主管機關想要檢討,並且於此刻也更正成實支實付只能買一家了,持有張數不是錯誤,而是變成道德風險起因,讓這些人為達目的做了不合法事情,包括新聞中提及:「不實診斷書」、「修改收據」等,以下再提煉成3點說明:
剖腹產可以理賠嗎?必需符合疾病或醫療行為
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等都不在實支實付理賠範圍,畢竟懷孕是喜事,健康實支實付醫療險只負責懷孕相關疾病與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流產等(詳下方格子)
(一)懷孕相關疾病: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 14 小時、初產婦超過 20 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 2 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 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 160 次或少於 100 次且呈持續性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 30 次且持續 60 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 PH 值少於 7.20 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 37 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 4000 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 10 公分以下或中骨盆 9.5 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 24 周以上,胎兒體重 560 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 24 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
什麼叫不實診斷書?專業與真相要同時存在
孕婦沒有懷孕相關疾病,或是符合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流產等,但診斷書上卻這樣開,致使保險公司被詐欺了醫療保險金。
改收據是什麼意思?調整能理賠項目,製造不實金額
相信不少人沒有仔細看過收據明細。病房費、材料費、手術費等符合醫療行為項目,才會在實支實付理賠範圍,「改收據」便是把不符合理賠範圍的項目刪除,並把金額調整到符合的項目裡!
撇除掉非法與說謊部份,剖腹產可以理賠嗎?當然!真的有懷孕相關疾病,真的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講坦白這些事情都很嚴重!都可能會危及到孕婦性命、胎兒生命,而且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一次一定10來萬跑不掉,健康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就是為了不讓你在醫療費跟母子生命之間有一絲猶豫,家庭經濟是很痛的議題。
實支實付停售沒什麼,實支實付只能買一家就這樣賠!
市場上依舊分「健康實支實付保險」、「意外傷害實支實付」兩種,兩種實支實付只能買一家,用一份收據正本申請即可,所以因為意外傷害有住院、手術時,兩張實支實付都會啟動,當事者還是可以領兩份醫療保險金,只要額度充足,花1萬領養2萬,花2萬領4萬,那花10萬領20萬可能嗎?首先這次你傷得很嚴重,二來額度有買多少你看一下!
實支實付停售原因在這裡!買保險賺錢超級瘋!
還記得最初是5張實支實付嘛!然上一段各位也該發現了兩種實支實付張數是分開計算,所以以意外傷害住院和手術而言,是5張x2種=10張,而前面買爆概念「15+15+15+15+15=75」是一種實支實付,兩種實支實付便是75×2=150。意思是說在那個大多數人都買一家3×2=6就好的純真年代,有人買到150,1個人買到25個人的量!
*花1萬領10萬,花2萬領20萬,花10萬是不是領100萬?
哇……他的保險費好貴唷!他怎麼付得出來?等等,保費真的很貴嗎?槓桿這麼驚人,保費難道就是一般人的25倍嗎?如果不是呢?把視野打開,把價值觀打開,虛心傾聽與靜下心來思考,你怎麼會誤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窮到沒錢買保險呢?這就是實支實付停售原因,你能想像這麼巨大的買保險賺錢槓桿會引來多少道德缺口嗎?
於是就發生了男大生「乾冰凍腳10小時」膝蓋下全截肢,詐保4千萬遭識破,凍傷是歸屬在意外沒錯,淺白看符合意外傷害住院與手術,但凍傷成因太詭異,加上短時間內大量投保,很明顯是:「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保險公司可以提告保戶來維護權益。其實買保險賺錢的知識門檻偏高,反而不是成本問題。
遏止買保險賺錢亂象,實支實付停賣副本理賠類的就好了?
保險買多的人不大會沒腦,畢竟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男大生是涉及失能才把保險金頂到4千多萬,怎麼可能不抓!孕婦們就不予置評。疾病與意外因為它們的「不可預測性」,才讓買保險賺錢變得沒那麼不合理,人家願意多花保險費去面對受傷與疾病,真的多領到醫療保險金不也是補貼這些年「多花錢」壓力,受傷跟疾病時當事者不難受嗎?
實支實付停售副本理賠部份,規定實支實付只能買一家並用正本收據理賠,各位不要以為終身醫療險跟重大傷病險等其他保險沒有購買上限耶!只是買保險賺錢門檻,不管是知識還是財力要求都拉高不少,請各位理性思考、想想怎麼做對未來的自己最有利,保險只是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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